商标免费查询热线:

0755-8297 1588

您的位置:主页 > 常见问题 > 国际商标 >

日本和加纳的二期注册费是否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局?

信息发布:admin  来源:未知 已有 人浏览

答:不可以。申请人在收到国际局发出的有关日本或加纳的二期注册费缴费通知后,需要根据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国际局缴纳有关费用。

  日本和加纳的单独规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或加纳的,申请人先缴纳申请费;日本特许厅或加纳工业产权局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申请费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