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驳回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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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开始计算。原属局为纯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8个月;原属局为纯协定缔约方和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2个月。
通知日期在ROMARIN中显示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